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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 城曰:不赎(1/5)

    其背后的原因,也不足为外人道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前面说到,庄、洛、雍,三国之间,存在一个三不管的缓冲区。
    此地哪国王法也覆盖不及,天然便是混乱之地。
    也说不清从哪年起,这里建起了一座城市,名曰“不赎”。
    有两种说法。
    一种是说,这座城市里的人,都万死难赎其罪,怎么也不能够洗清罪孽。
    另一种说法是,这座城市里的恶人,绝不忏悔,永不赎罪。
    相信哪种说法的人都有,自古到今,也没有一个一锤定音的声音。两种说法也就随着这座城市的肮脏,就这么纠缠了下去。
    不赎城是混乱的,或者说混乱就是不赎城最大的规则。
    但是任何一个能够形成聚居地的地方,都必然有一定的秩序存在。即使是刀口舔血的恶徒,也无法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环境里。
    每一个进入不赎城的人,都须得为自己的性命估值,缴纳“命金”。
    这个价值可以是千颗万元石,也可以是一枚齐刀币,或者一枚秦环钱,甚至一匹布什么的都可以。
    “命金”的价格,取决于你愿意为自己的性命,花费多少代价。不赎城绝不勉强。
    只要你缴纳了“命金”,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来。
    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,必须付出超过你“命金”一万倍的费用,才能够动手杀你。
    是为“赎金”。
    否则,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。
    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:既然不赎城的居民,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,那么,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。要想杀他们,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,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。
    维护这条秩序的人,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——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,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。
    人称罪君,凰今默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再卑劣的人,也奢求被良善对待。
    再阴暗的人,也渴望阳光的温暖。
    今日艳阳高照,是一个绝好的天气。
    自不赎城东门,有一个身影,彷似踏着阳光而来。
    他的眉毛锋利,眼眸骄亮。
    就连每一根墨色发丝,都毫不掩饰地飘舞,锋芒毕露。
    因为太过锐利的气势,直到其人走近,城门边昏昏欲睡的罪卫,这才发现他身后斜负的一支长枪。
    此枪外观古拙平凡,仿佛配不上这个人的锋利,但合在一起,给人的感觉又非常和谐。
    “懂规矩吗?”这名罪卫靠坐在城门边,懒洋洋地问。
    倘若是新入城的人,他便会把“命金”的规则再说一遍。
    不赎城并不需要森严戒备,只需要一个人坐在城门口收钱便是。即使是一个寻常的老人,也足以胜任。
    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家伙,要想进不赎城,就不可能不给罪卫面子。
    来人是懂规矩的。
    阳光下,一枚刀币凌空翻转,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,落入这名罪卫手中。
    如果此人送来黄金万两,他都不会惊讶。
    有时候越是手段凶狠的人,越是惜命。越是恶徒,越是有钱。这种人往往舍得为自己的性命投入巨额财富。
    哪怕一次缴纳几百几千颗道元石作为命金,他也不是没有见到过。
    但这枚刀币入手,这名罪卫反倒来了精神。
    这只是一枚刀币,而且还是一枚不怎么值钱的庄刀币。
    这意味着,几乎这座城市里的任何人,都出得起杀他的“赎金”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他毫无保障地走进一座全是凶徒的城市,而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,都可以杀他。
    无论他来自哪里,有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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